浙江盛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显示,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3043.7995吨二氧化碳当量。排放主要来源于净购入电力产生的2505.4896吨二氧化碳当量,以及净购入天然气产生的538.3623吨二氧化碳当量。报告依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指南核算,企业边界为法人单位,2024年工业增加值为7282.8万元,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.4179吨/万元。
浙江省工业其他行业企业
温室气体排放报告
报告主体:浙江盛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报告年度:2024年
编制日期:2025年1月
本报告主体包含1个行业,其在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3043.7995tCO2e,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,核算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报告主体名称 | 浙江盛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|
单位性质 |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| 报告年度 | 2023 |
所属行业 | 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(C3517) | 组织机构代码 | MA2CUCF0-3 |
法定代表人 | 沈永忠 | 联系方式 | 13901910560 |
详细地址 |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 508 号 |
填报负责人 | 姓名 | 龚俊杰 | 部门/职务 | 副总经理 | 电子邮箱 | / |
传真 | / | 手机 | 13918230637 |
报告主体边界说明 |
以企业法人为边界,进行核算和报告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|
产能或产值变化说明 |
2024年工业增加值为7282.8万元 |
二、温室气体排放
报告主体在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3043.7995tCO2e,其中净购入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为2505.4896tCO2e,净购入使用的天然气产生的排放量为538.3623tCO2e。
三、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
报告主体的电力以公司2024年实际消耗量作为数据来源。
四、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
排放因子数据采用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的推荐值。
附表1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
源类别 | 排放量(t) | 温室气体排放量(tCO2e) |
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| 0.00 | 0.00 |
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 | 0.00 | 0.00 |
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 | 0.00 | 0.00 |
CH4回收与销毁量 | CH4回收自用量 | 0.00 | 0.00 |
CH4回收供第三方用量 | 0.00 | 0.00 |
CH4火炬销毁量 | 0.00 | 0.00 |
CO2回收利用量 | 0.00 | 0.00 |
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 | 2505.4896 | 2505.4896 |
企业净购入天然气隐含的CO2排放 | 538.3623 | 538.3623 |
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(tCO2e) | 不包含净购入电力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| 538.36323 |
包含净购入电力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| 3043.7995 |
附表2 报告主体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量
工业其他行业净购入电力产生的CO2排放 |
| 净购入使用量(万kWh) | 购入量 (万kWh) | 外销量 (万kWh) | 净购入CO2排放因子 (tCO2/万kWh) | CO2(t) |
电力 | 477.6 | 477.6 | 0 | 5.246 | 2505.4896 |
| 净购入使用量(万m3) | 购入量 (万m3)) | 外销量 (万m3) | 净购入CO2排放因子((tCO2/tce)) | CO2(t) |
天然气 | 28.42 | 28.42 | 0 | 1.56 | 538.3623 |
合计 | / | / | / | / | 3043.7995 |
单位工业增加值CO2排放量(t/万元) | / | / | / | / | 0.4179 |